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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调整通知

石家庄市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调整通知

尊敬的石家庄市民:根据最新政策,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及方式将进行调整,旨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员权益。现将具体变更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变更

自2023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将根据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进行动态调整。企业缴费比例保持16%不变,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维持8%。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同步更新,可通过“河北税务”APP或社保服务窗口查询并缴纳。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调整

2024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在原基础上新增一档,共设7个缴费档次,分别为2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选择相应档次,多缴多得。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请及时通过指定银行或线上渠道完成缴费。

三、工伤保险缴费优化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继续执行阶段性下调政策,平均费率维持0.5%左右。同时,推进工伤预防数字化管理,企业可通过“河北省工伤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缴费并获取个性化费率浮动建议。

四、咨询服务渠道

如对上述变更存在疑问,可拨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或前往各区县社保经办大厅咨询。专业社会经济咨询机构也可提供个性化政策解读及参保规划服务。

请广大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关注变更内容,确保按时足额缴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享受。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持续优化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更便捷、高效的社会保障体验。

更新时间:2025-12-01 21:4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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